海关信用新规5月1日施行 山东烟台龙口66家企业再获政策礼包

发布时间:2018-04-26  来源:信用新蔡  浏览次数:24057
4月12日,记者从山东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获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,这是自2014年《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。山东烟台8家高级认证企业和58家一般认证企业将在进出口活动中享受便利化措施。

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,修订后的信用办法对企业信用认定的标准更加全面、科学、客观。与《信用管理办法》同步出台的还有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等系列管理办法。该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差异化认证标准,同时提高失信企业的认定门槛,避免企业因“无心之过”被认定为失信的情形。

新办法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力度,对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由原先的4项扩展至8项,增加了免除担保、减少企业稽核查频次等措施,使诚信守法企业更具获得感。一般认证企业也可以享受降低税款担保的便利措施。同时,对原有的便利措施还作出更加详尽的设定。如在查验率方面,将旧规定认证企业“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”进一步修改为: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%以下,一般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50%以下。便利措施效果一目了然,使企业对自身能获得的政策红利更加心中有数。办法还修改了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,增加了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、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、移位、仓储费用等措施,使惩戒措施由原来的3项增加至7项。

信用管理制度的修订将有力推动我市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,进一步优化烟台外贸营商环境和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。”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审批备案科科长王永杰表示。